申请不冠行政区划企业范围及条件
(一)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已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; (二)符合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
(工商企字〔1998〕第59号)的内资企业集团及其母公司: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
以上,并
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;
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; (三)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批,注册资本30万元以
上,且名称中含书名号的出版企业、杂志社等,如“《×××》杂志社”。 二、办理程序 (一)申请人向国
家申报。
(二)申请人取得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后,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。 (三)企业登
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,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(企业集团登记证)复印件报送总局
备案。
三、提交材料 (一)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 (二)申请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
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际”字词的,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;
①的企业要求较高,是实力的体现。
②对字号、对品牌的保护。公司的字号、商标是在全国范围内是的。这也是很多企业家对企
业执着的原因,史上比较的”老干妈”商标案就是如此。
③夸地域经营受限制降低,大部分企业不可能就在注册地经营。跨地域障碍降低增加了便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