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局核名流程和条件要求
国家局公司核名
国家局公司转让
一、核名流程
1. 注册资本要求: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
2. 确定公司名称:公司名称是公司的重要标识之一,需要简洁、易记、有特色。同时,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有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过于相似。
3.对外投资:母公司必须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子公司。
4. 核名申请:在确定公司名称后,需要进行核名申请。核名申请需要提交至国家市场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审核。在申请时需要提供公司名称、注册资本、经营范围等信息。
5. 审核:总局会对提交的核名申请进行审核,主要审核公司名称的合法性、独特性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。审核周期一般为5-10个工作日。
6. 核名结果:如果核名申请通过审核,总局会下发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,此时可以开始进行下一步的公司注册流程。如果核名申请未通过审核,需要重新进行核名申请。
二、核名条件要求
1. 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有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过于相似。
2. 公司名称不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。
3. 公司名称应该简洁、易记、有特色。
4. 公司名称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不能含有违法或不良的信息。
5. 公司注册资本应该达到相关行业的要求,例如一些特殊行业可能需要更高的注册资本。
6. 公司经营范围应该明确、合法,不能涉及禁止或限制性行业。
7. 公司股东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包括国籍、信用状况等方面的要求。